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患者)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需要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
1、监护人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第二十七条 爸爸妈妈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已经死亡或者没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兄、姐;
其他想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赞同。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爸爸妈妈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备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存在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根据最有益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备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与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况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能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2、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设定。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含三种:一是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二是未成年人的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三是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等法人组织。上述自然人和社会组织作为监护人的顺序,应当依据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血缘、抚养和组织等关系的远近来确定。第一,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是未成年人当然的法定监护人,并且是第一的监护人。第二,在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死亡或者没监护能力的状况下,由未成年人的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兄姐与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第三,在没上述法定监护人时,由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等法人组织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上述三种法定监护人,顺序在先者排斥顺序在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