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规范下收留人应拥有什么样的条件
1.收留人应当拥有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留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觉得不应当收留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留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等法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留人应当同时拥有下列条件:
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留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觉得不应当收留子女的疾病;
无不利于被收留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年满三十周岁。
2、收留关系产生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收留关系产生的法律效力是:
被收留人与收留人成为法律上的爸爸妈妈子女关系,双方互为彼此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成立收留关系需要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解除收留关系也需要进行登记。
3、办理收留公证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法律快车提醒你,办理收留公证需要筹备的材料有: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被收留人的最近一寸照片若干张。
2.收留子女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在所在单位进行盖章确认。
3.婚姻情况证明。
4.职业和经济情况证明。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6.收留人与送养人订立的书面收留协议。
7.收留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需提交收留人与送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8.公证员觉得需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