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别是行政处罚的程序,由医掌握组织鉴别,并作出医疗事故等级认定,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别暂行方法》有关规定,相应的医疗事故等级对应相应的伤残等级,可以直接以医疗事故等级作为民事赔偿的依据;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医疗事故鉴别结论即便医院是无责任的,也不可以直接不承认医院无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司法鉴别适用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是《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的民事责任范畴,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别机构或医掌握鉴别,认定医院在诊疗行为中是不是存在过错,过错程度具体怎么样,以此作为民事赔偿的依据。
医疗责任一般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即医疗机构有过错,并依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在医患双方对病历没争议的首要条件下,可以申请鉴别来认定医疗机构过错程度,但病历假如存在争议或其他问题,司法鉴别机构可能不予受理鉴别申请。
应该注意是,《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222条规定也有例外规定。假如医院存在伪造、篡改病历,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等病历资料等状况,则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因此假如充分学会医院有伪造篡改病历的证据,病人及家属可以选择直接需要医院承担责任,而不再以伪造和篡改的病历为基础进行司法鉴别。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